云南省博物馆获评“2016-2017年度省直机关青年文明号集体”,我馆赵毅同志获评“省直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

2018.06.13
        2018年5月9日,省直机关团工委下发《关于命名2016-2017年度省直机关青年文明号的决定》(云直团工发﹝2018﹞6号),将我馆评选为“2016-2017年度省直机关青年文明号集体”,我馆也因此成为省直文化系统唯一一家创号成功的单位;我馆优秀青年、团支部副书记赵毅同志被荣选为“省直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
        云南省博物馆创号成功和青年突出积极表现受到上级嘉奖,成绩可喜可贺。云南省博物馆团支部将继续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不断拓展领域、丰富内容、加强管理、完善机制,当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争取未来取得更大的进步。
        据了解,“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其目的在于引导广大职业青年弘扬良好的职业道德,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为推动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做贡献。青年文明号,是弘扬职业道德、体现职业文明的有效载体。创建青年文明号,更是促进青年成长成才,树一流服务形象,创一流工作业绩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在云南省文化厅团委的积极引领下,云南省博物馆党总支的积极鼓励下,云南省博物馆团支部积极参与青年文明号的创建活动,确立了创建省直机关文明号的总体目标,即:努力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将“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引向深入,使我馆一年有一番新气象,一年上一个新台阶的目标。同时,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使“青年文明号”成为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塑造青年的有效形式,使“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真正成为我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青年思想真实在工作的重要载体,使我馆团支部成为省直文化系统倡导和体现职业道德与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优秀青年集体。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馆把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融入到每一项工作中,提出提升服务水平、抓好基础工作、做好宣传工作、设立创建青年文明号工作领导小组等具体措施,并对以上具体措施进行进一步细化,确保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

(文:彭野、刘西诺)


        下载:云直团工发〔2018〕5 号共青团云南省省直机关工委关于授予2017年度省直机关“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部”“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的决定

                 云直团工发〔2018〕6号关于命名2016-2017年度省直机关青年文明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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