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云南省博物馆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1. 视频成片制作:负责完成云南省博物馆宣传片项目“完整版”及“缩略版”制作;要求围绕云南省博物馆各项业务工作进行前期策划、前期拍摄、后期配音、后期剪辑、特效制作、最终成品拷贝;成片时长要求“完整版”7~10分钟,“缩略版”1~2分钟;制作周期三个月;成片分辨率不低于4K。
2. 视频资料拍摄:负责完成文物赏析类、场馆信息类、业务工作类三大部分共22个分项的视频素材拍摄,拍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机位拍摄、移动机位拍摄、延时摄影、航拍等,素材总时长不低于120分钟,素材分辨率不低于4K。
注:供应商拍摄的视频素材及成片版权应归云南省博物馆所有,成片应确保配乐、字体、动画素材不引起版权争议。
三、项目预算
伍万贰仟伍佰元(52500元)
四、资质要求
1.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谈判。
2. 供应商须拥有拍摄及制作所需的专业设备及人员,具有视频策划、拍摄、制作、包装的丰富经验。
3. 近两年内至少有3项宣传片拍摄服务的业绩。
4.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提供材料
1.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业务能力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5. 项目报价和服务方案(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视频案例以U盘形式与其他文件一同报送)。
六、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5月31日前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比选文件,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6393号云南省博物馆(三号员工通道代收);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71-67278835。
公告时间:2024年5月27日—5月30日
特此公告。
云南省博物馆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