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实际工作业务需要,需对我馆一楼四个临时展厅灯具设备进行更新,我馆现特向市场询价,确定项目实施方。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博物馆一楼临时展厅灯光设备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
交付时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
服务地点:云南省博物馆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的申请。
二、项目要求
1.需包括射灯和切光灯,总数量为55个,其中切光灯数量不少于10个;
2.照明效果好,亮度0-100%可调节,能够突出展品细节,提升展示效果;
3.角度可调节,安装灵活,易于调整,方便根据不同展示需求进行灯光布局;
4.无需安装费用调试费用,可远程培训指导操作;
5.报价为55个灯具的总价格,要求质量优良,价格合理,能够完全满足展厅照明需求。
6.质保期不低于五年。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投交
1. 投交时间:自即日起截止至2024年12月23日17时整,逾期送达文件将不予接收。
2. 投交地点:云南省博物馆四楼412办公室